無法離開的人,與留在信紙上的親吻
「耀廷!!我對不起你!!我很錯誤了!!時常想了你思慕了你。」
1953 年 9 月 29 日深夜,施月霞寫下第 22 封信給獄中的丈夫劉耀廷,她向丈夫認錯,錯的是沒有聽他的話,又忍不住想他了。
想念擋不住。當時距離施月霞和劉耀廷分離,已經過了 347 天;但距離兩人真正永別,則只剩下 122 天。
信末,她寫「接吻這封信給我夫耀廷的身邊 祝我夫快樂」——信紙上印著她玫紅色口紅的唇印。
在這封信寄出的將近 70 年後,北師美術館《無法離開的人》展覽重現了白色恐怖受難者劉耀廷與施月霞的家書,泛黃的信紙上最顯眼的顏色,是角落的紅色唇印。在極權最壓抑人性之處蓋上不相符的熱情紅唇,那是許多人從未想像過的受難者面貌:除了苦難,他們還有愛和慾望。
劉耀廷是在 1952 年 10 月 17 日被警察逮捕的,白色恐怖最風聲鶴唳的期間,他因為參與印刷廠印製「叛亂文書」而獲罪。被逮捕當下,劉耀廷的新婚妻子施月霞已懷孕三個月,夫妻倆都還不知道,施月霞的肚子裡有一對雙胞胎女兒,更不知道父女今生無緣相見。
被警察帶走後,劉耀廷音訊全無,包裹簽收單上的簽名是唯一能證明他還活著的證據。擔憂害怕的日子裡,施月霞只能寫日記。日記是用日語寫成,她用自己最熟悉的語言寫,彷彿是和丈夫日常對話,夫妻之間的情人絮語。
「二月一日星期四,晴
不知不覺中已經進入二月。你從月霞身邊消失已經過了三個月半。但是再怎等待都沒有消息。我唯一跟你的聯繫,就只有你在包裹簽收單上的簽名。昨晚我夢見你送信來。信上寫著你很快就回來,結果你真的回來了。但是那只是一場夢,到底什麼時候才會實現呢⋯⋯ 」
直到劉耀廷被移送軍法處,夫妻兩人才終於被允許通信。那個年代的政治犯書信均須受到獄方審查,施月霞只能改用不太熟悉的中文寫信,有時錯字,有時語句磕絆,她說「寫不對的字,請你原諒」,但不能阻擋兩人跨越時空的對話。
施月霞知道,來往的每一封信背後都有一雙眼睛,但她不畏懼惡人躲藏在暗處的鬼祟窺視,信裡的愛意表白光明坦蕩,足以讓偷窺的人都瞎了眼睛。她大膽地在信紙蓋上唇印,寫「吻在這裡給我夫的口唇裡」,彷彿寫下器官,就能觸碰彼此身體。
每一封信的開頭,施月霞都要喊一次丈夫的名字,再點上兩個驚嘆號。只有在信裡,她們還能成雙成對。
施月霞平時不化妝,但每到晚上臨睡之前,她會畫上妝後再上床睡覺,因為只有夢裡才能與丈夫肉身相遇,夜晚好像也就值得期待了。
「今天到這裡放下了筆,我想要睡覺了。十月六日的晚上在信紙上再會吧!! 」
審判最初,劉耀廷被定罪「知曉印刷廠常於夜間刊印文件,卻不通報」,判處五年刑期,然而後來因為昔日印刷廠同事「供認罪行」,他被改判死刑。
劉耀廷沒有讓家人知道自己被判處死刑。行刑前幾個月,他開始用手邊的廢料製作家庭相簿,一本署名「祝親愛的家族們幸福!康樂!」,另一本署名「給月霞存念」。相簿裡的相片大多是施月霞寄給他的,當中最被珍藏的,他從未見過的雙胞胎女兒照片,也因為有照片,他可以在夢中想像抱著女兒的樣子。
不久後施月霞收到劉耀廷寄來的相簿,手工精裝,永久存念。
「十二月十三日上午收到耀廷給我的第三十四信及一冊很美麗的相片簿,耀廷所做的高貴的相片簿!!誰都是很來稱讚耀廷,你盡了全精神做完成的這相片簿永久做了唯一的記念置在我的身邊裏,母親和我時常拿出來看,追憶了耀廷苦心所做的那思影,耀廷!!謝謝你給我最理想的東西了。 」
從劉耀廷被捕到行刑的 15 個月又 12 天裡,兩人不曾見面,只靠八十餘封書信往來,為避免審查扣下,每一封信都被編上號碼。
1954 年 1 月 18 日,劉耀廷寄出人生最後一封信。11 天後,29 歲的劉耀廷被槍決,行刑前一天,是他和施月霞的結婚三週年紀念日。
最後送到施月霞手上的信紙,是一張領屍通知單。
▍《無法離開的人 𝑻𝒉𝒆 𝑴𝒂𝒏 𝑾𝒉𝒐 𝑪𝒐𝒖𝒍𝒅𝒏'𝒕 𝑳𝒆𝒂𝒗𝒆》
時間|2023.05.06 - 2023.07.02
地點|北師美術館(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展覽簡介|https://reurl.cc/XLNq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