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文化資產起死回生術(三):從政策面淺談起

泰國文化資產起死回生術(三):從政策面淺談起

作者BIOS monthly
日期13.10.2015

前兩篇文章介紹完泰國曼谷 Nang Loeng 社區與 Nang Loeng 老戲院保存修復的例子以後,這一篇將從泰國政府對於歷史文化資產的保護政策淺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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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utthaya Historical Park, Thailand

現代的文化資產保存概念,是在十九世紀歐美列國殖民東南亞的時期傳入泰國的,在此之前,泰國的文化保存多是代代相傳,當現代的、來自西方的保存方式被引入之後,當然也帶來了一些衝突,在地的耆老與所謂文化資產保存專家之間,在理解文化保存這件事上,有相當程度的差異。在地的保存概念,基本上是奠基在佛教信仰之上,比如以木造建築為例,傳統的做法是可以更換物質性的部分,甚至是重造,以保留建築的形式與功用,泰國人普遍相信透過這樣的修建與延續,可以維持建築的精神意義。比如寺廟的整建,並不會因為翻修過後而影響其宗教上的價值,而這也反映了佛教信仰中萬物皆無常的世界觀,一切都是流動的,沒有恆常;這在泰國人對待廟宇的做法上可窺知一二,多數信徒並不會從思考要如何保護、保存歷史性的寺廟建築出發,反而人們會傾向奉獻金錢、勞力去修建新的寺廟,以延續其精神性的價值,這與現代對於物質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存其「原真性(Authenticity)」的概念相當不同。

西方的文化資產保存概念對泰國的影響,大概始自十九世紀的殖民時期。拉瑪五世時(1868 - 1910 年在位),便開始引入了保存各種有形文化資產,例如古老宮殿建築、灌溉渠道的規範,提倡保護的菁英統治階級們,更於 1911 年設置了藝術部(Fine Arts Department)以作為國家最高的文化資產保存機構。緊接著,各種文化歷史保存的作為便紛紛展開,例如 1926 年成立第一間國立博物館、制定歷史古蹟保存相關法令,七零年代時並加入國際遺產保護組織,遵循國際頒布的憲章。

1979 年十二月,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委託下,泰國在 Phitsanulok 舉辦了一場「Meeting in Asia」研討會,來自八個國家的專家學者齊聚泰國,共同討論並研究這些歷史悠久的古城,希望能增加至少十個的文化資產保存地點。根據泰國的古蹟保存相關法令,藝術文化部擁有指定文化遺產、歷史古蹟的權力,而這可以追溯到 1961 年發佈的「古老遺跡、古物、藝術物件與國家級美術館條例(Act on Ancient Monuments, Antiques, Objects of Art and National Museums)」。

1984年,藝術部發佈「泰國建築保存憲章」,為泰國執行古蹟保存的大原則,它基本上是國際遺跡遺址理事會(ICOMOS)所頒布之 1964 年「威尼斯憲章(The Venice Charter, 1964)」的泰國版,其核心概念在於提倡文化遺址的「原真性(Authenticity)」,包括形式(form)、材質(material)、技術(technique)和設置(setting)四項元素,泰國的建築保存憲章雖然沒有詳加闡述「歷史建築」或「歷史區域」等名詞的定義,但基本上其定義延續著 1961 年的條例和威尼斯憲章。

1987 年「華盛頓憲章(Washington Charter, 1987)」頒布(又名:歷史城鎮維護憲章),補足了先前 1964 年「威尼斯憲章」在定義歷史城鎮和都市地區之歷史遺跡保存原則的缺漏,倡議在保存的同時也要維繫個體與社群的生活,強調當地居民的參與,鼓勵文化資產、歷史記憶的存續——在物質的存續考量之外,也必須考量到精神層面的延續。此外,在這份憲章中,亦強調在進行文化歷史資產保護的過程中,必須跨領域合作,例如考古學、建築、科技、經濟學與社會學,並且保存計畫必須在法律層面、財務層面、行政層面是可行的,以促進聚落居民的整體性與和諧為主要目標,要清楚分類哪一棟建築必須被保存、哪一棟在什麼情況下被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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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 Town, Northern Thailand

泰國第一個也深具指標性,以歷史城鎮保存為主的保存案例是泰國東北部的 Nan 鎮。這是一個古老的山城,經過許多文化遺產保存團體與地方政府的推動,終於在 2000 年將 Nan 送進世界文化遺產的保存名單,至今 Nan 鎮的居民們依然在思考著被規劃為世界遺產的利與弊,尚未有定論。

而 Nang Loeng 社區也是在歷史城鎮文化的概念下被保存,其定義乃是該歷史遺跡上依然有社群在生活著,歷史建物、文化傳統與居民們有緊密的關係。保存的概念上不僅要保留物質性的歷史遺跡,更同時要保留非物質性的文化傳統。此外,這遺址不會是個「死的」遺址,保存策略上必須要為了仍在當地生活的居民設想:如何能夠讓古老、傳統的部分得到調整,進入當代的脈絡;建築的修整與改善是必要的,但前提是要尊重現有的空間佈局,新的設置必須與原有的歷史文化特徵相應。

曼谷老城區有許多將近百年歷史的街區建築,但隨著經濟發展它們普遍被人們所忽略,其典雅的美感不被追求現代化的審美觀認同,許多商店的擁有者都將那些老商店建築改建成現代風格的建築,或是直接將它拆除。根據直屬於泰國總理辦公室的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部門,頒布的「泰國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第九期(The Ninth Nat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Plan,2002 - 2006)來看,政府的基本立場是保存並恢復老社區環境,藝術與文化,並進而規劃成吸引觀光客的景點,要讓該社區的生活品質與經濟狀況提升,如此才能夠保存、復原並讓社區的遺產永續發展,維持泰式的生活節奏,讓當地人能夠對自身的文化有信心,並且主動的參與保存等事宜。2007 - 2011 年,「泰國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第十期,延續上一期計畫,歷史街區的保存不只是為了維繫傳統的經濟與社會,同時也希望能維繫社會和諧。就此而言,Nang Loeng 社區的保存與復興計劃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它提供人們對於此地的認同感,是一種「地方感」──跨越時代,凝聚對單一地方的認同和歸屬。

#文化 #曼谷 #泰國

BIOS 通訊,佛系電子報

撰稿Bricole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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