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支持死刑到《我的兒子是死刑犯》,導演映後座談:我與痛苦 60 公分的距離
A,殺害多年好友後勒贖。
陳昱安,砍殺父親 111 刀,加害者家屬,同樣也是受害者家屬。
鄭捷,於捷運上隨機殺人,社會喧騰討伐。
曾以紀錄片《起點》、《我無罪,我是鄭性澤》長期關注司法議題的導演李家驊,這次選擇了三位犯行各異的死刑犯為主角,有人尚在服刑,有人在獄中自戕身亡,有人已遭到槍決伏法。「殺人償命」的體制裡他們的命運殊途同歸,但在律師、死囚家屬面前,鏡頭記錄下他們從「該死的人」還原回「人」的側影。
臺灣國際人權影展舉辦《我的兒子是殺人犯》映後座談,導演李家驊與關注死刑議題的觀眾面對面:在這個社會仍具有巨大歧異意見的主題上,攝影機長久的注視裡,究竟看到怎樣的人、怎樣的家庭、怎樣的死刑犯,與怎樣的社會?
觀眾提問:為什麼會選擇這三位死刑犯?
李家驊(後簡稱李導):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想拍的原因是因為想談死刑。我在 30 歲以前是支持死刑的,然後被找去拍蘇建和案的紀錄片,一進去就嚇到,第一個感想是原來是台灣的死刑居然會殺錯人,之後想了一下,覺得無論如何殺人都是不對的。態度開始有很大的翻轉,在一年內從堅決的支持死刑者,轉為反對。原因是先前不了解制度,進而動搖。
2009、2010 年我開始想拍攝以「死刑」為主題的紀錄片。起初用意很簡單,因為台灣媒體對於死刑的討論很多,但大部份的資訊都是錯誤的,所以我想拍一部片,讓大家知道死刑是什麼。台灣主流民意還是支持死刑的,大家各有立場,我都尊重,但我想要藉由這部片突破同溫層。
我還有一個核心概念:讓大家知道死刑犯在犯罪前後都是人,唯有以人的角度平等互相看待,這個制度才能得到充份的討論。
在安排上,A 的父母是每個禮拜去看他兩次,二十年間不間斷,他們是沒有放棄小孩的。陳昱安的父母既是加害者也是受害者家屬,所以他們一直希望事件趕快結束,他們都在媒體前一直說希望小孩趕快被判死刑。鄭捷的父母則不知道該怎麼辦。
這三條主線其實反映了台灣社會對死刑的看法。從 2016 年開始拍攝,歷時 4 年,經過很多掙扎才成為現在大家看到的樣子。一開始想像這是一部很論述的片子,就是一直在講道理,就像李惠仁的電影。又因為我很喜歡張娟芬老師的《殺戮的艱難》,一開始想將它影像化,但太難了,文字和影像是不同的載體。
之後和剪接師討論,他說把所有的論述都拿掉,因為如果是想和非同溫層對話出發,要回歸到人身上。這部片的主角是「死刑」,在結構上的設計是死刑犯的案子定讞、待死、執行、處理屍體,是一個死刑的完整過程,用意是想把一個提問拋給台灣觀眾——
當你知道死刑是什麼以後,那你認為台灣社會在這個過程中得到什麼?我的答案是死刑沒有辦法給予我們什麼。
觀眾提問:電影最後,A 案的母親到現在還是持續去探望兒子,最後一顆鏡頭是媽媽在公車上,這一幕有特別想要講的東西嗎?
李導:照理說以死刑為主題的電影,收在屍體火化後就可以了,但會有最後這一幕是因為,每次我跟別人討論死刑的時候,別人都會說死刑並不會執行。電影裡法務部政務陳明堂次長其實有說:現在台灣執行死刑並不用通知家屬。所以是要和大家說,政府還是執行死刑了。
大家可能無法想像,家屬收到的第一個訊息是,今天監所會執行死刑,但他們要等,才會知道會不會是自己的小孩。那幾個小時內的等待都是煎熬。電影最後是李宏基被執行死刑了,但他的家人並不知道今天是不是輪到自己兒子的煎熬。
所以最後 A 案媽媽的鏡頭,其實是想傳遞出她兒子還沒執行,她還是必須回到輪迴之中去探望小孩,那是一個不幸的幸福。
觀眾提問:如果是要以死刑為主題拍攝,在決定是否執行死刑之前,也牽涉到判決過程是如何進行的,為什麼沒有拍攝到這一部份?以及導演對於修復式正義的看法?
李導:拍攝過程中對於形式和內容有許多想法也有許多修正,這四年多以來接觸四、五十個對象,都是第一線接觸過死刑的人,有加害者、被害者與律師,但最後有一半的人不讓我拍。最後拍了 20 個人,成片時只用到 10 個人的紀錄,溝通的過程不停來回而且繁複,真的很累,很多人在接觸 6、7 次後,還是不知道能不能拍到。
拍攝的過程也會產生一些變化,拍相對外圍的人,最後會變成我和被攝者討論死刑是什麼。我們一開始想說要不要把判決、大家缺乏的知識、論述放進片子,但這會有點困難,因為觀眾可能會有點抗拒,沒有人想進電影院上課,之後便想做軟性的訴求。
我知道我不可能偉大到拍完一支片就能改變大眾對於死刑的態度,但我希望能做到一件事:我希望觀眾看完之後可以問自己,我真的了解這個制度嗎?一旦有機會打破大眾對於死刑既有的認識,就有機會討論說:我們在下決定之前,我們真的了解死刑制度嗎?
我當年支持死刑,是基於幾個想像:還給受害者家屬公道、降低犯罪率、不用花錢養犯人,死刑還有一個終極目的,是讓我們的情緒得到平復,但前面的問題都沒有被解決。所以每次我聽到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但可以解決製造問題的人,我會很生氣,因為會這樣代表沒有要解決問題,但是問題永遠都在,那我們要不要試著解決問題?
2009、2010 年有拍攝修復式正義的主題,做田調的過程,訪問到游女士,她的兒子被殺掉了但她選擇原諒對方,後來成為我的另一部電影《起點》。我個人是支持修復式的司法制度,它的用意是希望加害人和被害人好好談一談,最好有機會達到和解,但沒有也沒關係,至少可以對話。這很理想,是值得推動的制度,但目前真的很少數人支持。
觀眾提問:導演拍了四年多有許多題材無法放入,有沒有很遺憾未能放入的部份?
李導:我們總共有四百多小時的素材,最後剪成 75 分鐘的電影,很多東西沒有放進這部電影,我感謝我的剪接師黃懿齡,因為我是一個煽情的人,有些素材也許會讓你馬上同情死刑犯,但我的剪接師在電腦前貼了一張「哀矜勿喜」的字條,他跟我說,無論片子最後的結果怎樣,我都沒有資格開心,因為這是建立在活生生的悲劇上。
剪接過程中他問我:是想透過電影和觀眾溝通死刑嗎?但是這對那些還活著的人而言還公平嗎?所以我會取捨那些過於煽情的片段。
對我而言這部片還沒完成,前面提到不願意入鏡的 20 人,他們可能有顧忌、或是不清楚我的用意,我都會先表明廢死的立場,遇到立場相反的受訪者就會有戒心,不願意進行拍攝。
後來我將片子做一個整理,傳給聞天祥老師,問他應該怎麼處理這部片,他就問我要不要先去金馬影展放。我跟剪接師溝通,金馬影展也許是一個機會,包括鄭捷的爸爸,我希望他們知道還是有些人對他們是有善意的。後來出乎意料,金馬影展和台北電影節的反應都還是正面的,我就把影片連結、報導和觀眾回覆寄給他們,但沒有收到回覆。
在拍攝的時候,和被攝者的情緒只有 60 公分的距離,可以感受到他的無奈和痛苦,但為了尊重他,不能拍就不要拍。我一直希望能把這部片做得更完整,遺憾是現在的放映室進行許多不得不的妥協,因為我不放映就無法踏出溝通的第一步。希望未來還可以往下做。
觀眾提問: 看完電影之後才知道寫信給死刑犯家屬這麼重要,但我不知道寫信給 A 案的父母是不是好的?
李導:對他們而言這件事很困難。我的習慣是我拍完會剪一個版本給被攝者看,他同意後才簽拍攝同意書。但即便這麼小心,A 案的媽媽在金馬影展放映後打電話說她很怕被媒體騷擾,希望能夠撤片。也有社工質疑我為什麼可以拍出他們家的地址,那是因為搬家了。A 的父親到現在是拒絕看這部片的,但是他很客氣,跟我說因為他覺得這並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沒有臉進電影院。鄭捷的父母我沒有辦法接觸,我有把電影連結和相關報導寄給他們,但經過半年只收到「謝謝關心」的回覆。
所以回到要不要寫信給他們,其實是很難的一個問題,但我想我們可以做的是努力影響社會,讓他們的處境慢慢變好。像是鄭捷父母的壓力大到請殯葬業者出來幫他開記者會,結果媒體堵麥殯葬業者的第一個問題是:為什麼要幫殺人魔辦後事?而記者覺得很正義。死刑犯殺人後已經伏法了,但為什麼還有必要讓他死無葬身之地?台灣人很有正義感,但是那個正義需要好好梳理。有時候會想,台灣人真的很可愛,但可不可以聰明一點?
2020 臺灣國際人權影展
放映均免費入場,活動詳情請上臉書粉專「臺灣國際人權影展」
臺北 光點華山電影館|09.04-09.06
高雄 高雄電影館|09.24-09.27
聚落串聯放映|10.01-11.15